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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1〕2号)等文件规定,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切实做好研究生考试招生中疫情防控工作,坚持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做到应考尽考;
2.坚持安全、科学、公平,各工作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3.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院领导、学科主任、研究生秘书等组成,负责在复试录取工作及招生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审定拟录取名单,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复试录取结果负责。
2.按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各学科复试过程由各学科主任或应用研究所所长负责,成立包括导师在内不少于5人的复试小组(其中1人为外语口语优秀的专业教师,担任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小组成员无近亲属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人员参加本学科(专业)复试,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独立评分,评分纸质记录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复试准备工作
1.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安排将提前在学院官网公布(/)。因疫情防控需要,采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2. 培训工作人员
参加复试的人员,必须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履行招生工作职责。学校及学院对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远程面试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3.命制复试试题。复试命题工作严格按照《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规范》要求执行。
4.学院提前在官方网站公布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差额复试等情况进行说明。
5.复试结束后,各学科应及时将复试成绩提交至学院,学院向复试考生公布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考生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招办。如考生有申诉或疑问,请电话联系刘老师(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王老师(数学、物理学),联系电话:028-87723108。
6.学院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对于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论何时,一经发现即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科目及要求
1.为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考生面试前需按要求上传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到远程面试系统。
2.复试科目
(1)面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面试时间为每位考生25分钟左右。主要内容为三部分: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5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②专业能力面试(数学:常微分方程或概率论,任选一;物理学:量子力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有机化学实验或波谱分析或分析化学实验,任选一),考查专业能力掌握程度,测试时间为每位考生1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③综合面试,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综合面试时间为每位考生10分钟左右,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数学:①复变函数②近世代数基础;物理学:①热力学与统计物理学②原子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①综合化学②绿色化学),采取在线面试方式,每门科目面试时间20分钟左右,每门满分100分,60分合格,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体检。体检由考生自行到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卫生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3.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总分为3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100分,专业能力面试占100分,综合面试占100分。各科目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复试成绩权重30%。严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拟录取考生。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以下成绩项进行排序: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二,初试业务课一,初试外国语。
5.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我院所有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视频资料保存一年。
五、复试程序
1.考生准备工作。考生需提前熟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和腾讯会议,按要求准备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最终以系统实际提供的功能和说明进行操作,详细操作指南另行发布。
准备pdf格式扫描的面试材料:①《准考证》;②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③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为“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学位证书、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①②③必须提交,④无相关材料可不提供。所有材料制作成一个pdf格式文件。
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如考生不参与复试,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资格审查。所有复试考生均需符合2022年西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通过网络审查核验。
3.学院负责组织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能力面试、综合面试。根据复试进程安排,我院提前安排工作人员将复试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告知考生,同时统计考生专业能力面试的科目,以便考生复试时从指定考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组长负责下达复试开始指令,依次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专业能力面试和综合面试,待考生作答完毕,复试小组组长下达复试结束指令。在专业能力面试环节中,考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的题号,由复试小组工作人员将试题通过摄像设备展示给考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
4.考生在拟录取后,自行到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5.学院负责接收政审表、体检表等有关材料及定向协议,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六、接收调剂生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西华大学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入数学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代码需07开头;调入物理学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代码需07开头;调入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代码需08开头)。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多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视为相同)。
5.统考英语一可向统考英语二调;统考数学一可向统考数学二或统考数学三调,统考数学二可向统考数学三调。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7.本办法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8.其它未说明的调剂原则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七、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督查小组
组 长:天博全站app网页版纪委书记
成 员:天博全站app网页版纪委工作人员
监督电话和邮箱:028-8771067, 8122348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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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26日